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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守高墙内,那些你不知道的故事(上)

宋福信    2020年02月20日

看守所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?很多老百姓都不是很了解,大概觉得只是用来关犯人的地方吧。所以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看守所、拘留所和监狱的区别。对于里面的情况,如果自己没有进去过,就更不可能了解到了。很多朋友和客人都曾经好奇问过我看守所里面的情况,他们都一致以为和港产片《监狱风云》里面的情况差不多:需要干活,可以自由放风活动,里面有狱霸等。事实证明,由于缺乏了解,港产片在这方面给了我们很多民众不错的印象。类似的印象还包括刑事审判,很多民众还以为我们律师都披袍戴假发,在庭上走来走去,大喊:“反对,法官阁下”!

 

在看守所里面是不允许拍照和录像的,很多看守所也不允许关押的人在偶尔的通信中描述里面的情形,所以这似乎是一个社会的秘密。我曾经感到很奇怪,为什么所有的导航和地图都无法直接搜索到任何一个看守所呢?特别是国家安全厅和安全局的看守所,连门牌都没有,我第一次去会见时,在那扇紧闭的大铁门前彷徨了半天,旁边的一扇小窗户突然推开了:“喂!你干嘛的?”根据那威严的声调,我判断这就是看守所了,赶紧把律师证从小窗户里递了进去。

我曾经这样安慰过看守所里面的一个被告人:“我是刑事律师,我差不多一个星期有两天是要呆在看守所的,这样算起来,我接下来的人生有四分之一的时间会在看守所度过,算起来刑期比你要长得多呢。”那时候,我马上联想到的是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上班的警察,其中还有人跟我调侃过,他们入职时就被判了“无期徒刑”。

 

经常,我从看守所会见完出来的时候,都会过了吃饭的时间,所以会就近跑进餐厅狼吞虎咽,这时候接到电话时,我经常会说:“我刚从看守所出来,饿死了。”这时候,周围的人都会很诧异地看着我,有一次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小女孩,她赶紧离开了。

我大学毕业后考到了检察院工作,第一件工作就是跟着师傅去看守所提审,第一次去看守所,当时对很多事情都充满好奇。临出发时,师傅提醒我带上几张旧报纸。

 

一到看守所,外面看到的是厚厚的高墙、大铁门、高高的红旗,瞭望塔和哨岗上站着的荷枪实弹的武警,时不时传出武警训练时统一的吆喝声。我后来去过很多地方的看守所,外观都有着同样的特征。每个区都有一个看守所,市里和省里也都有好几个,每个看守所里面都关押着各种类型、来自不同地方甚至不同国家的嫌疑人,人数有几百人,甚至几千人。

 

一到提审室,师傅就把带来的报纸铺在桌椅上,因为桌椅看起来都很脏。我发现绝大部分的被提审的嫌疑人都是不穿鞋子的,偶尔才看见几个穿着拖鞋,问他们才知道,看守所担心在鞋子里面藏东西,所以他们在仓里面是不能穿鞋子的。提审完需要嫌疑人签笔录,师傅提醒我不要给他钢笔,因为太锋利,不安全,担心他自杀或者伤害我们。我看见师傅撕下一小块报纸,把笔包起来才递给嫌疑人签名,签完拿回来时就把包着笔的那块报纸丢掉了,师傅跟我说,因为仓里面卫生条件不好,很多被关的人可能都会染上皮肤病,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被传染。

我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,那就是很多看守所里的厕所都是没有门的,或者就算有门,也是没有锁的,只能掩着,后来才知道原来看守所怕嫌疑人在厕所里会自杀,都不装门和锁。

后来真的遇到了一件自杀的事,有一次我提审一个涉嫌抢劫的嫌疑人,因为他有抢劫前科,刚刚刑满释放,算是“二进宫”了,签完名之后,他问我说:“我大概要被判多少年?”我当时对他印象很不好,故意吓他说你最少要判十五年,他听了之后情绪很激动,突然间一头撞到墙上,然后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了。我当时吓了一大跳,叫另一个同事赶紧去找管教(看守所的警察)和医生。医生还没到,管教过来了,斜看了一眼,骂说:“还装!”一脚踢到嫌疑人的膝盖上,他啊的一声叫了出来,我还没来得及制止,管教已经提着他的一只耳朵站了起来,这个时候,这个嫌疑人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跟着管教走了。这件事情让我内疚了好一阵子。

那时候,看守所的很多提审室是没有装监控录像的。有一次我在看守所经过一个提审室时,看见两个公安在提审,一个年纪大的公安站在门口抽烟,另一个年轻的公安站在被提审的人旁边,我当时看到了那位年轻的公安用手扇了一下嫌疑人的头,我不自觉地停了下来,接着看见他又打了一下嫌疑人的头,就像韩剧里经常看到的那种用力拍别人头的动作。我忍不住走到门口去叫他不要打人,嫌疑人一脸惊恐,那位年轻公安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,坐回了椅子上。那位年纪大的公安看我一副很认真的表情,再看到了我挂着的检察院的工作证,就赶紧笑着跟我道歉,回头装着训斥了那位年轻公安几句,我就这样离开了。那已经是大约十年前的事了,现在广州的看守所的提审室和公共区域都装了摄像头,这种公然打别人头的事应该不会再发生了。

 

后来看守所就出了一件事,有一位嫌疑人在半夜审讯时突然死了。这种情况检察院是必须介入调查的,看守所的领导和管教都很紧张。我去看了尸体解剖,那是我第一次看,开始心里很紧张,看着刀锋划开皮肤,露出暗红色的肌肉……那种感觉让人一直忘不了。尸检得出的结论是在审讯时心脏病突发致死,因为除了手腕上手铐的痕迹外,身体表面没有受伤的痕迹。后来我们询问了管教和同仓的人,看了提审的记录,发现他已经被连续审讯了三个通宵了,虽然白天会放他回去仓里,但是因为看守所规定白天是不准睡觉的(除了午休一小时),不准躺下,所以这个猝死的嫌疑人其实差不多连续三天三夜没怎么睡觉了。后来听说赔了钱给家属,我们也没有对当时审讯的公安人员立案调查,事情就这样过去了。

我在检察院四年后就辞职进入律师行业了。在看守所,司法人员的提审室和律师的会见室是分开在不同的地方的。我辞职后第一次去看守所以律师的身份去会见时,却习惯性地带着嫌疑人就直接到了提审室,摆了一个大乌龙,后来管教提醒我才意识到。等我把嫌疑人带回会见室时,他一直觉得我就是检察官冒充的,解释了很久他才相信我真的是律师。

 

我做律师之后,一直在做刑事辩护,去看守所的次数就更多了。由于角色的转换,被关押的嫌疑人对律师会有更多的心里话说,从此我看到了看守所更多另一面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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